提早贖回
透過提早贖回機制,發行商可在符合某些條件的情況下,於到期前贖回股票掛鈎投資。
假如參考資產在贖回日的收巿價相等於或高於預定贖回價,可提早贖回的股票掛鈎投資便會在到期前被贖回。
若股票掛鈎投資被提早贖回,你將收取股票掛鈎投資的面值,及(假如附有逐日計息機制)累計至相關贖回日的潛在派息金額。換言之,附有提早贖回機制的股票掛鈎投資的潛在投資收益,取決於會否被提早贖回。若股票掛鈎投資沒有被提早贖回,潛在收益或虧損則取決於參考資產的最後價格是否相等於或高於其行使價。
發行商可設定多個贖回日,例如投資期內每個交易日(逐日提早贖回機制),或投資期內某個周期(如每月或每季)的指定日子(定期提早贖回機制)。發行商亦可在不同贖回日,設定不同的贖回價。
如股票掛鈎投資被提早贖回,你將需承受再投資風險。即是說,你在股票掛鈎投資被提早贖回後,將不會再獲發任何潛在派息金額。假如你購入其他風險程度相若的股票掛鈎投資,所獲得的回報亦未必相同。
首先,在解釋「提早贖回」的運作之前,讓我們先介紹以下幾個常見用語:
贖回日:釐定股票掛鈎投資是否符合預設贖回條件的日子。
贖回價:由發行商預設,相等於參考股票最初現貨價的某個百分比。
提早交收日:通常為贖回日後數個工作日的某一日。
例子:與B股票掛鈎的可提早贖回及具定息特點的看漲股票掛鈎投資 | |
面值 | $2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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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入價 | $20,000 |
發行日 | 1月23日 |
B股票的最初現貨價 | $50 |
行使價 | 最初現貨價的80%($40) |
贖回價 | 最初現貨價的96%($48) |
每季派息率 | 1.5% |
派息累計參考價 | 最初現貨價的92%($46) |
派息觀察日 | 4月23日、7月22日 |
贖回日 | 4月23日 |
提早交收日 | 4月25日 |
預期最終估價日 | 7月22日 |
預期到期日 | 7月24日 |
預期投資期 | 6個月 |
例子中的ELI同時具有定息特點,若B股票在派息觀察日的收市價相等於或高於適用的累計參考價,你將收到在該段期間以每季派息率計算的定息金額。
你的總收益╱虧損取決於B股票於以下日期的收市價:
- 第一個派息觀察日
- 贖回日
- 第二個派息觀察日(如未被提早贖回);及
- 最終估價日(如未被提早贖回)
就這例子而言,每期潛在派息金額(如有),取決於股票B於相關派息觀察日的最後價格。
根據B股票在上圖所示不同股價變動的情況下,預期股票掛鈎投資會錄得以下投資收益/虧損:
情況1:
你將收取股票掛鈎投資的面值及第1期潛在派息金額。投資收益為:$20,000 + $300 - $20,000 = $300
情況2a(最佳情況):
你將收取股票掛鈎投資的面值、第1期及第2期潛在派息金額。投資收益為:$20,000 + $300 + $300 - $20,000 = $600
情況2b(虧損):
你將收取500股B股票及第1期潛在派息金額。帳面虧損為$17,500 + $300 - $20,000 = ($2,200)
情況3(虧損):
你將收取500股B股票,但無潛在派息金額。帳面虧損為:$17,500 - $20,000 = ($2,500)
請注意在本文章中列舉的例子及數字純屬假設並只作示範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