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特點及主要風險
在香港,貨幣掛鈎投資是一種常見向零售投資者提供的投資產品,並往往由銀行以「貨幣掛鈎存款」形式銷售。然而,你應謹記,貨幣掛鈎投資產品並不等同定期存款,且不受香港的存款保障計劃所保障。此外,有關產品可能並不保本,須視乎個別產品的條款而定。貨幣掛鈎投資產品是一種結構性投資產品,包含定期存款﹙以存款貨幣作出的﹚以及貨幣期權﹙衍生工具﹚。一般而言,倘若你購買非保本的貨幣掛鈎投資產品,即表示你向發行人﹙例如銀行﹚出售你所選擇的另一貨幣﹙即掛鈎貨幣﹚的認沽期權。因此,投資於貨幣掛鈎投資產品不等於直接購入掛鈎貨幣。你於到期日時可獲取的應收款項,將取決於基本貨幣﹙即存款貨幣﹚與掛鈎貨幣的匯率。
貨幣掛鈎投資原理
一般而言,產品發行人設有最低投資額,並會提供多種貨幣以供選擇。例如當你與銀行開設貨幣掛鈎存款時,可選擇基本貨幣、掛鈎貨幣及存款期。你將根據自己對所選擇的掛鈎貨幣的匯率走勢預測,與銀行協定掛鈎貨幣兌基本貨幣的匯率﹙即協定匯率﹚。
在到期日時,你將獲支付到期應收款項,當中包括以基本貨幣或掛鈎貨幣計算的本金及利息,視乎當時的相關市場匯率與掛鈎貨幣的協定匯率的比較而定。
倘掛鈎貨幣的變動與你所預測的走勢一致,你將以基本貨幣收取到期款項,相反,倘匯率按你預期的相反方向變動的話,你收取的到期款項將按協定匯率兌換為掛鈎貨幣。
情況分析
貨幣掛鈎投資產品的收益視乎於產品到期時,市場匯率是否等於或高於協定匯率 。
以下是貨幣掛鈎存款的示例,基本貨幣為港元,而掛鈎貨幣為澳元:
基本貨幣 | 港元 |
---|---|
投資額 | 60,000港元 |
掛鈎貨幣 | 澳元 |
投資期(即存款期) | 14 日 |
協定匯率 | 6.9588 (澳元兌港元) |
年息率 | 每年16.5% |
以下的假設適用於下列情況:
- 你預期澳元兌港元升值。但倘掛鈎貨幣的變動與你所預測的走勢相反﹙即澳元貶值﹚,你於到期日時將按協定匯率以澳元收取到期款項。
- 貨幣掛鈎存款不得提前贖回。
- 在計算年息率時,所依據的全年日數會有所不同。例如,若基本貨幣為英鎊、港元及新加坡元,計算日數為365日,而其他貨幣則為360日。
情況 1
- 於到期時,假設澳元兌港元的市場匯率為7.20000,即高於協定匯率。
- 你將以基本貨幣港元收取到期款項。
- 所收取的到期現金款項:
= 本金+利息
= 60,000港元+ [60,000X16.5% X (14/365)]
= 60,000港元+ 379.73港元
= 60, 379.73港元 - 因此,你將收取的收益是379.73港元。
情況 2
- 於到期時,假設澳元兌港元的市場匯率為6.2300,即低於協定匯率。
- 你將按協定匯率以掛鈎貨幣即澳元收取到期款項。
- 所收取的到期現金款項:
=(本金+ 利息) 按協定匯率兌換
= 60,379.73港元/ 6.9588
= 8,676.74澳元 - 以澳元支付的到期款項將按到期日的當時市場匯率兌換為港元:
= 8,676.74澳元X 6.23
= 54,056.09港元
因此,你將損失5,943.91港元。
*以上情況僅供說明。
貨幣掛鈎投資產品的主要風險
由於貨幣掛鈎投資產品並不等同定期存款,通常並不保本,你應留意在最壞的情況下,將有可能損失所有投資款項。貨幣掛鈎投資產品的主要風險包括:
- 並非定期存款:
貨幣掛鈎投資是內含衍生工具的非上市結構性投資產品,並不等同定期存款,且不受香港的存款保障計劃所保障。
- 衍生工具風險:
貨幣掛鈎投資內含涉及風險的外匯期權,特別是沽出期權。雖然沽出期權收取固定的期權額,你可能蒙受超過該期權額的損失。在極端情況下,你的虧損或會重大。
- 發行人的信貸風險:
如貨幣掛鈎投資產品的發行人無力償債或未能履行其責任,你將不能於到期日收取任何到期款項。你只可以銀行的無抵押債權人身份提出申索。
- 最大虧損:
倘若貨幣掛鈎投資產品並不保本,在最壞的情況下,發行人於到期日向你所支付的掛鈎貨幣如變得毫無價值,你將可能會損失所有投資金額。即使該貨幣掛鈎投資產品屬於保本,此保本特性僅於你持有產品至到期始適用。倘發行人無力償債或違約,你仍會損失全部投資。
- 潛在收益有限:
潛在最高收益的上限為貨幣掛鈎投資的協定利息金額。
- 市場風險:
貨幣掛鈎投資的收益視乎基本貨幣兌掛鈎貨幣的匯率走勢。貨幣匯率會受到多項不能預測的因素所影響,包括宏觀經濟及政治因素。例如某國政府可能在稍作預警或在並無預警下,實施外匯管制或其他貨幣措施,而此舉可能會對有關貨幣兌其他貨幣的可兌換性或匯率構成重大影響。
- 貨幣風險:
倘若基本貨幣及/或掛鈎貨幣並非你的本土貨幣,在你將到期款項兌換成本土貨幣時,便須面對貨幣風險。此外,倘若基本貨幣及/掛鈎貨幣為人民幣兌外幣,你應注意人民幣不能自由兌換,其兌換其他貨幣的價值會有波動,並受﹙其中包括﹚中國政府的外政策所影響,你的回報便可能受到不利影響。
- 流通性風險:
一般而言,你不能提前終止或調整貨幣掛鈎投資產品的交易條款。
- 並無抵押品:
貨幣掛鈎投資產品通常並無任何資產或抵押品作抵押。
落單冷靜期
如你屬以下任何一類的零售客戶,則落單冷靜期(冷靜期)適用於本產品的每項交易:
- 65歲或以上的長者客戶,除非你並非首次購買貨幣掛鈎投資產品、你的資產集中程度低於20%,以及你選擇不需要冷靜期安排;或
- 首次購買貨幣掛鈎投資產品的非長者客戶及你的資產集中程度達20%或以上。
* 資產集中程度指投資於有關產品的金額佔客戶的總資產值﹙不包括房地產物業﹚的比例。
根據冷靜期安排,你應獲最少兩個年曆日﹙最後一日必須為營業日﹚以了解該貨幣掛鈎投資產品,及考慮該投資是否適合自己,並於有需要時諮詢家人及朋友。產品的交易條款將於你向銀行發出指示確認落單當日﹙即冷靜期結束時﹚作實。
如何選擇貨幣掛鈎投資產品
貨幣掛鈎投資產品由銀行發行,並未獲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認可,但銷售該等產品的銀行必須遵守銀行監管機構—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的規定。
為加強向購買銀行發行的貨幣掛鈎投資產品的零售投資者披露的資料,金管局要求銷售該等產品的銀行須向客戶派發重要資料概要。產品銷售文件﹙包括重要資料概要﹚將向你提供有關貨幣掛鈎投資產品的主要特點及風險之詳細資料。你於決定是否投資該產品前,應細閱並了解產品銷售文件。
你不應投資於任何不認識或不了解的金融產品。因此,你於決定是否投資前,應完全了解貨幣掛鈎投資產品的特點及風險。倘若你對有關產品有任何疑問,或對產品是否適合自己存疑,在作出投資決定前,務必向銀行了解清楚,或尋求獨立專業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