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資識別: 註解

ETF
合成ETF

所有向香港投資者發出的合成被動型ETF銷售文件及推廣材料,不論是由有關基金經理或其代表發出,凡提述該合成被動型ETF的名稱之處,均須在後面加上“*”號,並註明"(*此基金為一隻合成交易所買賣基金)"。這規定亦適用於所有關於合成被動型ETF的通知書及與香港投資者的通訊,包括為香港投資者而設並由合成被動型ETF基金經理或其代表管理的公司網站所載的通知書或通訊。

舉例說,若甲ETF是合成被動型ETF,其名稱後面應加上以下註釋:

甲ETF*
(*此基金為一隻合成交易所買賣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