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額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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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謂超額交易?

經紀行通常會為現金客戶設定交易限額。現金客戶的交易金額不能超過該限額,並須在交收日或之前繳清購入股票所涉款項。

然而,如果現金客戶未能在交收日繳付或繳清買入股票所需的款項,但經紀行仍容許客戶進行交易及繼續購入大量股票,實質上便是將現金客戶當作保證金(俗稱 "孖展" )客戶。

以上的做法可帶來嚴重後果:

  • 有關客戶(大多數為散戶)未必充分地意識到本身所承擔的風險已經增加。尤其是他們未必理解到所進行的交易已附帶槓桿性質。
  • 這種做法可能鼓勵客戶超額交易。
  • 就個別現金客戶本身的投資經驗、投資目標及財政狀況而言,這種交易模式未必適合他們。

如何避免不自覺地超額交易?

  • 大家必須在本身財政能力許可的範圍內進行交易,並了解超額交易所涉及的風險。
  • 在購入交易的交收日或之前繳清買入股票的款項。如果未能付清欠款,便不要再買入其他股票。
  • 細心閱讀客戶合約,了解清楚一旦未能在協定的時間內繳清買入股票的款項,經紀行可以採取的行動。經紀行其中一種處理方法,是有權在無須事先通知你的情況下強行替你平倉,以將所得款項清還欠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