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形式

上市公司
股票

重点讯息:

  • 以介绍形式上市的公司,其股份都是已在其他交易所上市的已发行股份,而涉及的股份已广为投资者持有,故有关上市活动无需再作任何市场推广。
  • 无论是申请以介绍形式上市还是首次公开招股,都要通过同样的审批程序。
  • 作出投资定前,你应审阅招股章程及登入香港交易所〈披露易〉网站查看公司的最新资料。

本文旨在讲解以下有关以介绍形式上市的事项 ── 何谓以介绍形式上市;一家公司如何取得批准以介绍形式在香港联合交易所(联交所)上市;以及投资者决定购入以介绍形式上市的公司的股份前,应该先查阅甚么资料。

何谓以介绍形式上市?

一家公司可以通过不同方式在联交所上市,以介绍形式上市是其中之一。申请以介绍形式上市的公司,上市的股份都是已发行股份,而涉及的股份有一定数 量,并透过在其他交易所上市而广为投资者持有,因此有关股份已具备条件在公开的市场进行交易,而有关上市活动亦无需再作任何市场推广。

由于以介绍形式上市的股份为公司的已发行股份,因此公司不会发行新股,亦不会筹集新的资金。

首次公开招股及以介绍形式上市的比较:

  首次公开招股 以介绍形式上市
筹集新的资金 X
发行新股 X
上市股份为已发行股份 X

一般而言,在以下的情况下,公司会选择以介绍形式上市:

  • 该公司的股份已在另一家交易所上市;或
  • 公司股份由一家交易所转到另一家交易所上市。

上市申请的审批程序

无论是申请以介绍形式上市还是首次公开招股,都要通过同样的审阅及批准程序。根据《上市规则》,联交所上市科负责审阅上市资料以及执行上市程序。上市科认为申请人符合所有上市规定后,便会建议上市委员会批准有关申请。上市委员成员来自不同界别,当中包括代表证券业的委员。

根据双重存档制度,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亦会与联交所的程序同步进行审阅上市申请的程序,而证监会亦可以行使法定权力,否决任何上市申请。

上市前的安排

若公司的股份已经在海外的交易所上市,那么以介绍形式在本港联交所上市前,有关公司便需要将股份从当地市场(通常是海外市场)的股份登记册转到香港的股份登记册。因为在本港联交所进行的股份买卖,必须以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处发出的股票来进行交收。

当股份的过户及登记程序完成并在联交所上市后,投资者便可以通过经纪行买卖该公司的股份,买卖方式与其他上市股份相似。

由于股份从海外股份登记册转到香港股份登记册需要一段较长时间,因此,联交所会考虑可供买卖的股份数目是否足够,以确保股份上市时有一个公开的市场,交易活动得以有秩序地进行。

投资者需注意的事项

投资者在决定投资于以介绍形式在交易所上市的股份前,应该与投资于首次公开招股的股份一样,先阅读有关公司的上市文件或招股章程,了解有关公司的业 务性质、业绩和前景,并查看公司最近有否进行股份分拆、派息或收购等企业行动,以及投资该公司涉及的风险。投资者可以向保荐人索取上市文件,或到香港交易 所的〈披露易〉网站,获取有关资料及查阅公司的最新资料。

明智投资,学「问」为先。若持有的股份价格剧变,切记要找出价格变动背后的原因,不要听信传言,跟风进行买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