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賣債券

債券
交易費用

投資者通常透過中介人,例如銀行買賣債券。他們可以在債券首次公開發售時,以指定的認購價,買入新發行的債券,以及於二手市場買賣債券。對於那些在香港交易所上市的債券,它們的買賣方式與股票大致相同。

債券價格

債券一般按本金的某個百分比來表示,以本金為100,000元的債券為例,若報價為103元,即表示投資者需要支付103,000元才能買入該債券。

由債券發行直至到期期間,其價格會視乎多項因素而變動,可能會高於或低於票面值。當前的利率、關乎債券信貸評級的任何轉變、市場上類似的債券的供求狀況,以及(若該債券屬“可換股”或“可轉換”債券)正股的價格等,都是一些影響債券價格的因素。

持有方式

債券一般以不記名方式發行,發債機構也不會印製紙張債券。換言之,買入債券一般不會收到債券證書。

發債機構通常會將債券存放於指定的結算系統,例如債務工具中央結算系統,而中介人會透過於有關結算系統開設及持有賬戶,代投資者持有債券。中介人所發出的帳戶結單會反映投資者對有關債券的擁有權。中介人會經由結算系統收取債券利息和本金,然後將有關款項存入投資者的帳戶,並會向投資者轉交經由結算系統收到發債機構的通知書。

費用

買賣在香港交易所上市的債券,除了需要向中介人支付佣金,也需要就交易支付徵費和交易費。另外,中介人也可能會就提供結算和代名人服務,向投資者收取費用。

至於買賣非上市的債券則沒有標準的收費制度,有些中介人或會將交易成本計入債券價格之內,令買賣價之間出現較大的差價、有些中介人則可能按債券本金金額的某個百分比收取保管費,也有些中介人的收費結構可能更加複雜,例如設有交易費、轉倉費、存倉費及利息收取費等多項費用。

一般來說,如果投資者不想透過替你買入及持有債券的中介人出售有關債券,他們可以把債券轉倉至另一中介人(可能需要繳付轉倉費),並以該中介人的報價沽出債券。投資者可能需要與新的中介人開立投資賬戶。投資債券前,投資者必須清楚了解你需要支付的各項費用。

尋找資料

對於那些向香港公眾公開發售的債券,投資者可以從債券的銷售文件,包括發行章程,以了解債券的發售詳情,包括債券的結構、定價、認購機制、條款細則,以及發債機構和保證人(如有)的財務狀況及其他相關資料。

如果發債機構已制訂「計劃」以持續發售或分批發售債券,則可將發債章程的資料分為兩本或以上的刊物發出,當中通常包括一本「計劃章程」,所載資料通常包括發債機構的財務狀況及其他一般資料、風險因素、認購程序、結算、交收及託管手續,以及莊家安排(如有)等。此外,發債機構會就每批債券編印「發行章程」,以說明債券發售詳情、例如債券的條款細則、時間表及申請手續等,並可能會更新計劃章程的資料。

投資者在作出任何投資決定前,必須閱讀整份發債章程,如有需要更可諮詢專業人士的意見。

若發債機構以私人配售方式出售債券,則未必會提供任何發債章程。在這情況下,投資者應查閱銷售文件或條款摘要,以了解該債券的特點。

 

2025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