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市互聯互通

認識滬港通及內地股票市場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上海證券交易所(上交所)、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中國結算)及香港中央結算有限公司(香港結算)正籌備推出滬港股票市場交易互聯互通機制試點(簡稱滬港通),實現兩地投資者通過當地證券公司買賣對方交易所上市規定範圍內的股票。滬港通將提供新的跨境投資渠道,可促進並加強香港與內地資本市場的聯繫。

現時香港及海外的個人投資者只可透過某些投資產品,例如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QFII)基金、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RQFII) 基金RQFII A股交易所買賣基金 (ETF)間接參予內地證券市場。日後滬港通推出後,滬港通將會與現有的投資產品並行,讓香港及海外的投資者(包括個人投資者)直接買賣上海上市的合資格A股,同時讓內地投資者(包括個人投資者)直接買賣香港上市的合資格股票。

  • 滬港通特點
    • 投資額度

      通過滬港通達成的交易初期將受制於一個跨境投資總額度(即總額度)以及一個每日額度。北向交易的滬股通(即本港及海外投資者買賣A股)及南向交易的港股通(即內地投資者買賣港股)分別受制於不同的總額度及每日額度。下表為投資額度詳情:

        滬股通 港股通
      總額度(人民幣) 3000億元 2500億元
      每日額度(人民幣) 130億元 105億元

      投資者要注意,總額度和每日額度均按買盤淨額計算。以下為各個餘額的計算方法:
      總額度餘額=總額度-買盤成交總額+賣盤成交總額
      每日額度餘額=每日額度-買盤訂單+賣盤成交金額+微調*
      *每日額度餘額於下述情況下將會增加:

      • 買盤訂單被取消,或
      • 買盤訂單被對方交易所拒絕,或
      • 買盤訂單以較佳價格執行
    • 合資格股票

      在初期階段,滬港通只適用於以下範圍內的上市股票。

        滬股通 港股通
      指數成份股 上證180指數、上證380指數 恒生綜合大型股指數、恒生綜合中型股指數
      A+H股 同時在聯交所上市及買賣的滬股 同時在上交所上市及買賣的H股
      不包括 所有以人民幣以外貨幣報價的滬股,及所有被實施風險警示的滬股 所有以港幣以外貨幣報價的港股、在上交所以外的內地交易所上市及買賣A股的相應H股,及所有被實施風險警示的滬股的相應H股

      你可參閱聯交所提供的合資格滬股通股票名單合資格港股通股票名單 (截至2014年4月10日)

      滬股通股票將在以下幾種情況下被暫停買入(但允許賣出):

      • 該等滬股不再屬於有關指數成份股;及/ 或
      • 該等滬股被實施風險警示;及/ 或
      • 該等滬股相應的H股不再在聯交所掛牌買賣

      港股通股票將在以下幾種情況下被暫停買入(但允許賣出):

      • 其不再屬於有關指數成份股;及/ 或
      • 該等港股相應的A股不再在上交所掛牌買賣;及/ 或
      • 其相應的A股隨後在上交所以外的中國內地交易所上市
    • 交易日差異

      投資者應注意因香港和內地的公眾假期日子不同,故兩地交易日或有所不同。即使當日內地股市開市,投資者亦不一定能透過滬股通投資A股。例如香港於每年的復活節、聖誕節等都會休市,但內地則是交易日;農曆新年及十一黃金周期間,內地一般通過調休連續放假7天。兩地市場開放交易的時間,亦可能因為其他原因,例如惡劣天氣情況安排,而出現差異。滬港通推出初期,投資者只可於兩地市場均開放,及兩地市場的銀行於相應的交收日均開放服務的交易日進行滬港通交易。

    • 股票存管

      香港及海外投資者透過滬港通買賣的A股,均以無紙化形式發行,即是投資者將不會持有實物A股股票,而是透過其經紀或託管人持有A股,投資者的擁有權將顯示在經紀或託管人的紀錄中,例如客戶賬單。這與投資港股的股東可以選擇用自己的名義持有實物股票,或以中央結算系統代名人的名義持有股票有所不同。

  • A股與港股市場運作比較

    內地A股市場的業務規則與市場習慣和香港不同,在通過滬港通投資A股之前,你應先清楚了解投資內地A股與港股的不同,例如在股票代碼、企業通告發布、交易費用等方面的差異。以下為部份例子:

      內地A股市場運作 港股市場運作
    股票代碼 6位數字 5位數字
    交易時間* 09.30-11.30
    13.00-15.00
    09.30-12.00
    13.00-16.00
    交易單位 每手100股 上市公司決定每手股數
    最低上落價位 0.01元人民幣 按股價而定
    價格限制 上下行10%,被納入風險警示板的滬股為上行5% 不設限制
    買賣盤上限 100萬股 不設限制
    即日買賣(俗稱即日鮮) 不設即日買賣,僅可於T+1日或之後賣出 可以即日買賣
    碎股 只能賣出 可買賣,碎股交易價格或較市價差
    交易費用** 經手費、證管費、過戶費、交易印花稅 交易費、交易徵費、印花稅
    結算及交收周期 股票於T日交收,款項於T+1日交收 股票及款項於T+2日交收
    企業通告發布 上交所網站及四份官方指定報章(包括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及證券日報) 聯交所披露易網站
    企業通告語言 簡體中文 繁體中文、英文

    *不含開市前時段
    **具體稅費安排請參考聯交所滬港通網頁及上交所滬港通網頁刊載的有關信息

  • 履行責任 注意事項

    在參與滬港通投資A 股時,你亦應留意以下事項:

    • 交易及交收貨幣:滬股通投資以人民幣進行交易和交收。港股通投資則以港幣交易、人民幣交收。香港經紀商可以爲滬股通投資者提供換匯服務。
    • 沽空(內地稱融券):香港及海外投資者透過滬股通投資A 股時,不可進行無備兌賣空活動。香港及海外投資者透過滬股通出售A股時,不能參與內地的融券計劃。
    • 前端監控:根據內地規定,投資者在出售股票前,戶口須有足夠的股份,否則上交所將拒絕有關賣盤。聯交所會就其參與者A股的賣盤進行交易前檢查,確保並無超售的情況。
    • 新股認購:香港及海外投資者只能透過滬港通參與上海A股的二級市場買賣,不能參與上海A股市場的首次公開招股活動。同樣地,內地投資者也不能透過滬港通認購香港上市的新股。
    • 交易費用:經滬港通進行北向交易的投資者除了需要繳交買賣A股的交易費用及印花稅外,還需留意新的組合費、紅利稅及針對股票轉讓收益的稅負,有關方面正待確定。
    • 股東會議:香港及海外投資者是通過其經紀或託管人持有滬股通股票,並由香港結算提供派發股東會議通知、整合及遞交投票指示等代理人服務。根據內地現行慣例,香港及海外投資者作為滬股通股票的實益擁有人,並不能委任代表代其親身出席股東大會,此做法有別於香港持有香港股票的做法。
    • 披露責任:根據現行內地法律,當任何一名投資者持有上交所上市公司的股權達5%時,須於三個工作日內披露其權益,該投資者亦不得於該三日內買賣該公司股份。該投資者亦需就其持股量的變化按內地法律進行披露並遵守相關的買賣限制。
      而香港針對涉及上市法團的權益披露亦訂有詳盡的要求,基本披露要求包括投資者持股5%或以上需於三個工作天內披露權益。
      香港證監會網站載有這些規定的概要,以便爲投資者提供指引。
    • 外資持股比例限制:中國證監會規定,香港及海外投資者透過滬股通持有內地A股,會受以下持股比例限制:

        • 單一香港及海外投資者對單一上市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得超過該上市公司股份總數的10%;及
        • 所有香港及海外投資者對單一上市的A股的持股比例總和,不得超過該上市公司股份總數的30%。

      香港及海外投資者依法對上市公司進行戰略投資,其戰略投資的持股不受上述比例限制。
      如單一投資者持有的A股上市公司股票超過上述限定比例,該投資者可能會被要求在規定時限內對超過限制的部份按照「後買先賣」的原則予以平倉。兩地交易所將在持股比例總和接近上限時發出警示或限制有關A股的買盤。

  • 主要風險
      • 不受投資者賠償基金保障

    投資者須注意,香港的投資者賠償基金並不涵蓋滬港通下的任何北向交易和南向交易。

    香港的投資者賠償基金主要保障任何因持牌中介人或認可財務機構因為違責事項,例如無償債能力、破產或清盤、違反信托、虧空、欺詐或不當行為,而導致任何國籍的投資者因涉及香港交易所上市或買賣的產品而蒙受的金錢損失。就港股通南向交易而言,由於中國內地的證券商並非香港證監會的持牌人或注冊機構,亦不受到證監會的規管,因此投資者賠償基金將不涵蓋港股通南向交易。

    就滬股通北向交易而言,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投資者賠償基金僅涵蓋在認可股票市場(聯交所)及認可期貨市場(期交所)上買賣的產品。由於滬港通北向交易違責事項並不涉及聯交所和期交所上市或買賣的產品,因此一如買賣海外證券的投資者,投資者賠償基金亦不涵蓋滬股通北向交易。

    有關香港的投資者賠償基金的進一步資料,可參閱投資者賠償有限公司網站。至於有關香港的證監會持牌人或注冊機構的資料,則可到證監會網站的持牌人及注冊機構的紀錄冊查詢。

    另一方面,根據《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管理辦法》,中國投資者保護基金的用途為“證券公司被撤銷、關閉和破產或被證監會實施行政接管、托管經營等強制性監管措施時,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規定對債權人予以「償付」或「國務院批准的其他用途」。對於參與北向交易的香港投資者而言,由於他們是通過香港本地券商進行北向交易,該券商並非內地證券公司,因此中國內地投資者保護基金亦不涵蓋滬股通北向交易。

      • 額度用盡

    當北向交易和南向交易分別的總額度餘額少於每日額度時,相應買盤會於下一個交易日暫停(但仍可接受賣盤訂單),直至總額度餘額重上每日額度水平。而每日額度用完時,亦會即時暫停相應買盤交易訂單(已獲接受的買盤訂單不會因每日額度用盡而受到影響,此外仍可繼續接受賣盤訂單) ,當日不會再次接受買盤訂單,但會視乎總額度餘額狀况於下一個交易日恢復買盤交易。

      • 交易日差異

    如前所述,由於滬港通只有在兩地市場均為交易日、而且兩地市場的銀行在相應的款項交收日均開放時才會開放,所以有可能出現內地市場為正常交易日、而香港投資者卻不能買賣A股的情況。投資者應該注意滬港通的開放日期,並因應自身的風險承受能力決定是否在滬港通不交易的期間承擔A股價格波動的風險。

      • 前端監控對沽出的限制

    對於那些一般將A股存放於券商以外的投資者而言,如果需要沽出所持有的某些A股股票,必須在不晚於沽出當天(T日)開市前成功把該A股股票轉至券商帳戶中。如果投資者錯過了此期限,他/她將不能於T日沽出該A股。

      • 合資格股票的調出

    當一些原本為滬港通合資格股票由於前述原因被調出滬港通範圍時,該股票只能被賣出而不能被買入。這對投資者的投資組合或策略可能會有影響。投資者需要密切關注兩地交易所提供及不時更新的合資格股票名單。

      • 貨幣風險

    香港及海外的投資者若以人民幣以外的本地貨幣投資人民幣資產,由於要將本地貨幣轉換為人民幣,便需承受匯率風險。在匯兌過程中,將會牽涉轉換貨幣的成本。即使該人民幣資產的價格不變,於轉換貨幣的過程中,如果人民幣貶值,亦會有所損失。

    以上只概述涵蓋「滬港通」涉及的部分風險。

從證監會及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的聯合公告發布日(即2014年4月10日)起至滬港通正式啓動,需要六個月準備時間。兩地交易所及登記結算機構正在積極推進開展滬港通的各項營運和其他工作。滬港通將在完成相關的交易結算規則和系統、獲得所有相關的監管批准、市場參與者充分調整其業務和技術系統、所有必需的投資者教育工作準備就緒後,正式啓動。

本文所載資料及材料乃按「現況」及「現有」的基礎提供,可能會隨著滬港通的實施或有關法規、法例、協議以及其他文件的制訂或編備而有所修訂或變更。

投資者教育中心將會舉行一連串關於滬港通的活動,並會和港交所合辦一個免費講座,向大眾講解滬港通相關資訊。欲知報名詳情,請繼續留意本網站。 

滬港通講座

日期:2014年9月22日
地點:中環交易廣場1、2座1樓交易所會議廳

本中心將設滬港通專題網站進一步提供有關運作及風險的資訊,讓投資者對滬港通增進了解。請密切留意本中心網站。

滬港通的運作細則,請參閱港交所網站的滬港通網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