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糾紛調解中心
假如你與金融機構出現金錢爭議,相對於採取較為昂貴及費時的法律程序,請不妨考慮以金融糾紛調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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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2017
金融糾紛調解中心
假如你與金融機構出現金錢爭議,相對於採取較為昂貴及費時的法律程序,請不妨考慮以金融糾紛調解中心(「調解中心」)的調解及仲裁服務來解決糾紛。
調解中心是甚麼?
調解中心是一間非牟利機構,採用「先調解,後仲裁」的方式,獨立公正地解決金融機構與客戶(可以是個人、獨資經營者、或符合條件的小型有限公司或合夥企業)之間的金錢爭議。
所有受香港金融管理局認可及/或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監管的金融機構(只從事提供信貸評級服務的機構除外),均是「金融糾紛調解計劃」的成員,同意遵守調解中心的《職權範圍》,並須循調解及仲裁的方式去解決一些合資格爭議。根據《職權範圍》(2018年1月),調解中心可處理的申索金額最高為$1,000,000。
先調解 後仲裁
調解中心會先以調解方式處理合資格爭議。如調解失敗,會按照合資格申索人的意願提交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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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解
由一位獨立公正的專業調解員協助當事人瞭解和識別爭議事件、尋找和發掘解決方案、加強溝通,以及就爭議事項(全部或部分)達成協議。在調解中,調解員不會對有關爭議作出任何判決。以下是調解的優點:關注雙方需要、知情下的決定、安排靈活、尊重雙方意願、保密和快捷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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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
這是一個非公開和保密的過程,由獨立公正的仲裁員,根據爭議雙方的理據,裁決有關爭議。以下是仲裁的優點:相對省時、保密和裁決為最終決定且具有約束力。
查詢及申索
閣下可以到金融糾紛調解中心的網站,了解合資格申索人、合資格爭議,以及怎樣向調解中心提出申索申請等資料。
2018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