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早赎回

股票挂钩投资产品
结构性产品

透过提早赎回机制,发行商可在符合某些条件的情况下,于到期前赎回股票挂鈎投资。

假如参考资产在赎回日的收巿价相等于或高于预定赎回价,可提早赎回的股票挂鈎投资便会在到期前被赎回。

若股票挂鈎投资被提早赎回,你将收取股票挂鈎投资的面值,及(假如附有逐日计息机制)累计至相关赎回日的潜在派息金额。换言之,附有提早赎回机制的股票挂鈎投资的潜在投资收益,取决于会否被提早赎回。若股票挂鈎投资没有被提早赎回,潜在收益或亏损则取决于参考资产的最后价格是否相等于或高于其行使价。

发行商可设定多个赎回日,例如投资期内每个交易日(逐日提早赎回机制),或投资期内某个周期(如每月或每季)的指定日子(定期提早赎回机制)。发行商亦可在不同赎回日,设定不同的赎回价。

如股票挂鈎投资被提早赎回,你将需承受再投资风险。即是说,你在股票挂鈎投资被提早赎回后,将不会再获发任何潜在派息金额。假如你购入其他风险程度相若的股票挂鈎投资,所获得的回报亦未必相同。

首先,在解释「提早赎回」的运作之前,让我们先介绍以下几个常见用语:

赎回日:厘定股票挂鈎投资是否符合预设赎回条件的日子。

赎回价:由发行商预设,相等于参考股票最初现货价的某个百分比。

提早交收日:通常为赎回日后数个工作日的某一日。

例子:与B股票挂鈎的可提早赎回及具定息特点的看涨股票挂鈎投资
面值 $20,000
买入价 $20,000
发行日 1月23日
B股票的最初现货价 $50
行使价 最初现货价的80%($40)
赎回价 最初现货价的96%($48)
每季派息率 1.5%
派息累计参考价 最初现货价的92%($46)
派息观察日 4月23日、7月22日
赎回日 4月23日
提早交收日 4月25日
预期最终估价日 7月22日
预期到期日 7月24日
预期投资期 6个月

例子中的ELI同时具有定息特点,若B股票在派息观察日的收市价相等于或高于适用的累计参考价,你将收到在该段期间以每季派息率计算的定息金额。

你的总收益/亏损取决于B股票于以下日期的收市价:

  • 第一个派息观察日
  • 赎回日
  • 第二个派息观察日(如未被提早赎回);及
  • 最终估价日(如未被提早赎回)

就这例子而言,每期潜在派息金额(如有),取决于股票B于相关派息观察日的最后价格。

根据B股票在上图所示不同股价变动的情况下,预期股票挂鈎投资会录得以下投资收益/亏损:

情况1:
你将收取股票挂鈎投资的面值及第1期潜在派息金额。投资收益为:$20,000 + $300 - $20,000 = $300

情况2a(最佳情况):
你将收取股票挂鈎投资的面值、第1期及第2期潜在派息金额。投资收益为:$20,000 + $300 + $300 - $20,000 = $600

情况2b(亏损):
你将收取500股B股票及第1期潜在派息金额。帐面亏损为$17,500 + $300 - $20,000 = ($2,200)

情况3(亏损):
你将收取500股B股票,但无潜在派息金额。帐面亏损为:$17,500 - $20,000 = ($2,500)

请注意在本文章中列举的例子及数字纯属假设并只作示范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