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斯兰基金

专门基金

伊斯兰基金是指一些遵守伊斯兰/伊斯兰教法(Shariah)原则的基金。伊斯兰教法Shariah是伊斯兰的道德规范及宗教法例。此规范及法例集合古兰经(Qur’an),即穆斯林的宗教文本,其真主「安拉」Allah之言、圣训(Sunnah,即先知穆罕默德的教导和实践基础) 以及教令(fatwas),即规管法学家的法规。

任何投资者,不论他们是否伊斯兰教徒,都可以投资于伊斯兰基金。有些投资者可能是基于宗教理由买入这类基金,有些则认为这类基金属负社会责任的投资产品。另外一些投资者亦可能藉投资于伊斯兰基金以分散其投资组合。

伊斯兰基金的主要特点

1. 以伊斯兰教法为投资原则

伊斯兰基金只作符合伊斯兰教法的投资。伊斯兰教法一般会禁止基金投资于以下项目:

  • 投资于传统的金融服务业(即银行及保险等业务)或以利息或额外收益赚取财务回报的债务投资工具。
  • 投资于涉及伊斯兰教法禁止的活动/产品的业务,例如酒精饮品、与猪肉相关的产品、赌博事业(如赌场业务)、 休闲及娱乐事业(如酒店、电影及音乐业务)、色情事业、武器及军事防备设备、烟草业,以及涉及人类/动物基因工程的生物科技业务。
  • 从事拟似赌博性质的投机性交易活动。

随着伊斯兰金融产品不断发展,其他符合伊斯兰教法的产品陆续出现,例如sukuk(一般称为伊斯兰债券)及符合伊斯兰教法的衍生工具(伊斯兰跨货币掉期合约及伊斯兰外币远期合约)等已越趋普及。

而基金在符合伊斯兰教法方面的合规表现通常由基金经理所委任的伊斯兰教法顾问负责监察,而审核基金的工作一般会按年或每半年进行,以确保其投资符合伊斯兰教法。

2. 净化 - 捐出不符合伊斯兰教法的收入

假如某伊斯兰基金收取了被伊斯兰教法视为「不洁」的收入(例如因作出某些符合伊斯兰教法的现金投资而获取利息收入,或所投资的公司就若干有违伊斯兰教法的业务向基金派发股息等),该伊斯兰基金或须「净化」其收入组合,以免违反伊斯兰教法。伊斯兰教法顾问将判断该基金有多少收入是可能源自不符合伊斯兰教法的业务,而这些收入将捐赠予伊斯兰教法顾问所认可的慈善团体。

投资者应注意,来自不同地区的伊斯兰专家对伊斯兰教法投资原则或会有不同的诠释。以马来西亚为例,「净化股息」并非伊斯兰基金必须遵守的强制规定, 至于当地的上市证券是否符合伊斯兰教法,则由马来西亚证券事务监察委员会的伊斯兰教法顾问理事会决定。理事会在分析证券时会考虑多项因素,包括有关公司有否参与有违伊斯兰教法的活动、该公司从传统的定息工具所获取的利息收入,以及从违反伊斯兰教法的证券所获取的股息收入等。若基金所投资的证券被重新界定为违反伊斯兰教法,而该证券在公布日(即公布该证券的伊斯兰教法合规情况当日)的市值是高于其投资成本的话,基金经理应沽出该证券。有关证券的合规情况是由伊斯兰教法顾问理事会、伊斯兰教法合规证券的国际指数公司,以及基金的伊斯兰教法顾问提供。

基金因沽出违反伊斯兰教法的证券而于公布日所录得的资本收益可予保留,但于公布日后以高于公布日的收市价沽出有关证券所得的额外资本收益,则应捐赠予慈善团体,从而净化基金。

投资者应该考虑甚么

基于伊斯兰教法原则的特别规定,有意投资于伊斯兰基金的人士应了解基金的投资目标、适用的投资指引/限制及运作方式,并参阅其销售文件,然后才作出投资决定。

投资者应特别注意以下事宜:

  • 伊斯兰教法限制了基金投资于某些类别或工具,因此可能缩窄了伊斯兰基金的投资范畴。
  • 由于基金需持续符合伊斯兰教法,而且一些来自「不洁」的投资项目的利息及股息收入,以及沽出某些证券所得的额外资本收益,均须捐赠予慈善团体,因此基金的回报表现可能逊于其他投资目标相若但却不受伊斯兰教法所规限的基金。
  • 基金有可能需出售原本在投资者购买产品时获顾问或所在地监管机构认可为符合伊斯兰教法,但后来被从新分类为不符合伊斯兰教法规定的投资,在这种情况下出售相关投资可能令基金亏损。
  • 伊斯兰教法并非一套已编纂成文的法制,不同的教法专家可能会对各项教法原则有不同的诠释,而且不一定能达成共识。
  • 确保基金运作符合伊斯兰教法原则纯属基金经理的责任,而基金在伊斯兰教法原则上的合规性在香港并非监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