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安排
内地互认基金在本港的销售及分销安排跟其他香港证监会认可基金无异,必须经由香港证监会持牌中介人进行。销售及分销内地互认基金必须符合香港有关基金分销的法律法规。投资者应留意投资于内地互认基金可能涉及的费用或收费(包括银行收费)。
销售投资产品的中介人应以维护客户最佳利益的态度行事。当向客户作出建议或推介投资产品时,中介人应确保向客户作出的建议或推介,在所有情况下都是合理的。
所有内地互认基金的广告材料须符合香港的相关法律法规。此外,内地互认基金的基金管理公司必须在香港委任一家公司作为其代表,处理内地互认基金在香港的事务,例如接受认购及赎回申请、提供内地互认基金的组成文件让香港公众查阅等。
挑选适合自己的投资产品
尽管内地互认基金为香港投资者提供更多投资产品选择,但你应根据自己的个人情况,包括投资目标、投资期、风险承受能力,谨慎选择适合自己的投资产品,并在作出投资决定前充分了解内地互认基金的特性及风险。
销售文件及产品资料概要
在香港,香港证监会认可投资产品的发行商必须提供产品销售文件,以协助投资者了解产品及作出有根据的投资决定。同样地,内地互认基金发行商亦须向香港投资者提供双语(繁体中文及英文)的销售文件,包括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最新招募说明书、向香港投资者提供的补充招募文件,以及罗列基金主要特色和风险的产品资料概要。
基金管理公司应确保同时向内地及香港的投资者提供内地互认基金的销售文件及其后的改动(如有)。销售文件(包括产品资料概要)应于销售时向投资者提供。该等文件亦列载于香港证监会投资产品列表网页1。
了解你的投资若有不明白应问清楚
请确保你的中介人在销售过程中向你讲解这些载有内地互认基金所有资料的重要文件,并询问中介人为何他认为该内地互认基金适合你。如你有任何不明白的地方,紧记向中介人问清楚。
参阅更多有关买卖基金及中介人于销售过程披露的资讯。
1香港证监会致力提供投资产品列表所载资料,当中所载销售文件均由发行商提供并只供参考。香港证监会并无核实个别销售文件内容。该等资料如有错误、遗漏或不正确,香港证监会概不负责。香港证监会保留权利,可略去或暂停登载发行商呈交的资料。请注意,由香港证监会收到文件直至投资产品列表登载有关资料之间,或会相隔一段时间。阁下可向有关发行商或分销商索取销售文件的最新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