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CITS III
投资者注意:
《UCITS III 指令》透过准许基金投资在金融衍生工具,大幅地扩展了UCITS 基金的获准投资范围,并提供了更多投资弹性。
UCITS III基金或会广泛地或主要地运用金融衍生工具作投资用途,详情请参阅销售文件。
用作投资用途的金融衍生工具涉及特别的风险,例如对手方风险、估值风险及流通性风险。在某些情况下,运用金融衍生工具或会增加基金的波动性或扩大投资损失。
不同的UCITS III基金具有不同的风险及特性。并非所有UCITS III基金都运用金融衍生工具作投资用途。你可以参考证监会网站上有关认可投资产品的资料,以查看证监会认可的可投资于金融衍生工具的UCITS III基金。
瞭解一只基金的投资目标和策略是非常重要的。你要特别注意UCITS III基金的投资风险,并在投资这些基金前确保你能够承受所涉风险。就你所投资的每一只基金,请你细阅有关的销售文件及通知书。如有疑问,紧记向基金经理或基金的香港代表,又或你的中介人查询。
- 甚么是「可转让证券集体投资计划III」(UCITS III)?
大体来说,UCITS III是欧盟委员会1采纳的一套法例,藉以监管各欧盟成员国2内众多的投资基金。基本上,UCITS III的主要目的是扩阔可投资的范围,及协助基金在欧洲各地的跨境推广。在UCITS III下,基金可运用金融衍生工具作投资用途 (而不单止是为了对冲或有效率地管理投资组合而使用)。
在各欧盟成员国注册成立及在被称为 UCITS I的原监管架构下成立的基金均须于2007年2月前符合UCITS III的规例。证监会认可的许多基金均为UCITS III基金,因此亦受到这些规例所影响。
UCITS III规例仅适用于在各欧盟成员国内注册成立的UCITS的基金。即使某一基金投资于欧洲市场或由欧洲的基金经理管理,并不一定表示该基金会受到 UCITS III规例影响。你应查看你的基金的注册地和类别,看看是否受有关规例影响。销售文件中会披露你的基金的注册地和类别。
- 在落实UCITS III的规例后,会对我的基金投资带来甚么改变?
就投资策略而言,UCITS III规例透过扩展获准投资的金融工具的范围及类别,例如可转让证券和货币市场票据、银行存款、其他投资基金单位、金融衍生工具及指数跟踪基金等,给予在 各欧盟成员国注册成立的UCITS 基金更多投资弹性。然而,基金会否利用该些投资弹性及利用的程度如何,须由每只基金的基金经理自行决定。
每只基金都是独一无二的,因此你应细阅UCITS III基金的最新销售文件中有关该基金可能运用经扩大投资权力的投资策略的程度,特别留意该基金的投资目标、政策、风险因素及策略(如适用)。
- 投资UCITS III 基金会否风险较高?UCITS III基金会否带来较高的回报?投资UCITS III基金前,我还要考虑甚么其他因素?
究竟UCITS III基金会带来更高的回报或附带更大的风险,实难以一概而论。大家在作出投资决定前,不论所考虑的基金是否UCITS III 基金,都应该仔细阅读基金的销售文件,尤其要留意基金的投资目标及风险,评估基金是否配合自己的投资需要及风险承受能力。如有需要,应征询投资意见及其他 专业意见。紧记投资必然涉及风险,个别基金所附带的风险将因应基金所作出的投资而定。基金价格可升可跌。
- 我怎样可知道我现时持有的UCITS III基金会否广泛地或主要地运用金融衍生工具作投资用途?
你应参考基金最新的销售文件,特别是有关该基金的投资目标、政策、限制及风险因素的环节。投资于金融衍生工具的UCITS III基金一般须要在投资政策内清楚披露上述事宜,并须载述有关的金融衍生工具所涉的投资风险。该基金亦须描述须遵循的相关风险管理程序。
你亦可参考证监会有关投资产品的网页。该网页显示属于UCITS III基金的证监会认可基金名单。UCITS III基金或会广泛地或主要地运用金融衍生工具作投资用途,详情请参阅相关基金的销售文件,并可向基金经理、基金的香港代表或你的中介人作出谘询。
- 我的基金无意根据目前的销售文件投资于金融衍生工具。但是,它可否在日后改变主意,并运用在UCITS III基金的规例之下经扩大的投资权力?届时,我又会否获通知,或有否机会就这些改变投票表决?
基金经理不错可以在日后改变主意,行使UCITS III规例下经扩大的投资权力。遇有以上情形,你一般会收到通知书,通知你就基金运用经扩大的投资权力而投票表决,又或收到函件,通知你基金有意扩大投资 权力。紧记细阅这些文件,当中会载有多项资料,包括基金转为UCITS III基金后,在投资方面的主要变化,以及基金运用经扩大的投资权力所涉及的任何额外风险。
- 若我的基金选择运用UCITS III规例下经扩大的投资权力,我的投资组合现有的资产分配比重会否受影响?
如果你所投资的基金选择运用UCITS III规例下赋予的经扩大投资权力,基金所投资的金融工具类别可能会与前不同,因而令你的投资组合整体的资产分配有所改变。紧记细看基金就转为UCITS III基金向你发出的通知书及经修订的销售文件。
- 运用金融衍生工具作对冲或投资用途有何分别?
利用金融衍生工具作对冲的做法,通常是指运用金融衍生工具来减低不利于某项资产或投资组合的价格波动所带来的风险。然而,UCITS III基金运用金融衍生工具作对冲可能效用不大。因此,运用金融衍生工具作对冲并不保证可以减低不利于某项资产或投资组合的价格波动所带来的风险。另一方 面,使用金融衍生工具作投资用途并非旨在 "减低" 不利于某项资产或投资组合的价格波动所带来的风险,而是在于达致基金的投资目标或为基金赚取更多收益,可能会附带其他风险(例如市场风险、杠杆风险、估值 风险及流动性风险等)。
UCITS III基金运用金融衍生工具作对冲/投资用途是非常复杂的事宜,详情请参阅相关基金的销售文件,并可向基金经理、基金的香港代表或你的中介人作出谘询。
- 是否所有UCITS III基金都会运用金融衍生工具作投资用途? 运用金融衍生工具作投资用途有哪些好处?
并非所有UCITS III基金都会运用UCITS III规例所准许并经扩大的投资弹性,或利用金融衍生工具作投资用途。基金会否运用有关的投资弹性,须由基金经理在顾及基金的投资目标,以及可采用的风险 管理程序后自行作出决定。因此,不同的UCITS III基金受金融衍生工具影响的程度或有不同。
运用金融衍生工具或会给予基金经理更大弹性或节省成本的机会,让其达致基金原先订立的投资目标。然而,金融衍生工具的运用必须符合UCITS III规例之下的投资限制及有关风险管理的规定。
你应时刻留意UCITS III基金运用金融衍生工具时所涉及的投资风险(见下一条常见问题).
- 在基金投资策略中运用金融衍生工具有甚么风险?
- UCITS III基金是否适合我?在投资UCITS III基金前我应注意甚么?
UCITS III规例为基金带来更大的投资灵活性,例如可以运用金融衍生工具作投资用途。运用那些灵活性的UCITS III基金的投资策略及所涉风险,与一般见于只持好仓的传统基金的投资策略及风险不同。有关潜在的额外风险详情,请参见第9条问题。
因此,你需要特别注意投资UCITS III基金涉及的风险,并在投资这些基金前确保你能够承受所涉风险。你应细阅销售文件,然后考虑基金的投资目标和风险程度是否切合你的投资需要及风险承受能力。如有需要,你亦应寻求财务顾问及其他专业人士的意见。
UCITS III
- 对广泛运用金融衍生工具作投资用途并运用风险价值(Value-at-Risk)方法监控风险的UCITS基金来说,一般可采用(一)名义价值总和计算法(Sum of notionals approach),及(二)承担法(Commitment approach)来披露所运用金融衍生工具的杠杆水平。这两种杠杆水平计算方法有何分别?
UCITS基金运用金融衍生工具的杠杆水平一般按照两种方法计算:(一)名义价值总和计算法;及(二)承担法。
- 按名义价值总和计算法所计算的杠杆水平是指基金所运用的所有金融衍生工具(包括用作投资及/或用作对冲用途的金融衍生工具)的名义价值总和与基金资产净值的比值。这方法不允许金融衍生工具的长短仓互相抵消,亦会计入作对冲用途的金融衍生工具。
- 按承担法所计算的杠杆水平是指基金持有金融衍生工具挂鈎资产的市值(不包括作对冲用途的金融衍生工具)与基金资产净值的比值。这方法允许若干金融衍生工具的长短仓互相抵消(需符合特定条件)。
用承担法计算的杠杆水平一般较名义价值总和计算法的杠杆水平为低,因为前者考虑了长短仓抵消及对冲安排。以下例子展示运用金融衍生工具作不同用途的基金以名义价值总和计算法和承担法计算的杠杆水平。
说明例子
- 运用金融衍生工具所产生的杠杆会如何影响投资者?
由于使用金融衍生工具会产生杠杆效应,透过金融衍生工具所得的收益和亏损将在基金层面被倍大。尽管基金透过金融衍生工具可能在挂鈎资产价格轻微变动下获得较高回报,但如果金融衍生工具挂鈎资产的价格走势不利,基金亦可能蒙受巨额亏损。基金若由于运用较多金融衍生工具,以致有较高杠杆水平,基金价值可能会较为波动,这是因为金融衍生工具挂鈎资产的轻微价格变动可能会导致金融衍生工具的价值大幅波动,进而导致基金的资产净值亦大幅波动。在不利的情况下,运用金融衍生工具所产生的杠杆效应可能会导致基金资产在短时间内暴跌,甚至全部亏损。
- 如何找出广泛运用金融衍生工具作投资用途的证监会认可UCITS基金的杠杆水平?
对于广泛运用金融衍生工具作投资用途的证监会认可UCITS基金,基金的发售文件(包括产品资料概要)会列载因运用金融衍生工具而导致的杠杆水平及有关计算基准。
不同的杠杆水平计算方法
- 130/30基金有甚么主要特点?
基本上,130/30基金是一种运用好淡仓持股策略的基金。在预期设立的基金投资组合内,好仓总值会占整个组合的资产净值的130%,而淡仓总值则 会占整个组合的价值的30%,从而达致100%的市场投资净额。"好仓"一般指因预期证券价格将会上升而购买该证券,而"淡仓"则指因预期证券价格将会下 跌而沽售借入的证券(即高价卖出后以低价买回的原理)。淡仓的出售所得款项会被用来建立更多好仓。
值得注意的是,130/30基金一般会运用UCITS III的经扩大投资权力,尝试采用期货、远期、掉期及期权等金融衍生工具来建立证券淡仓,以达到其投资目的。
- 130/30基金与对冲基金有何分别?
采用130/30基金结构的 UCITS III基金必须遵守UCITS III规定下有关投资额及其他方面的限制,包括基金的市场投资净额不得超过其资产净值、承担对手方风险的上限、可能构成金融衍生工具合约的相关资产的资产 限制、借款上限,以及金融衍生工具的运用不得导致该基金偏离本身投资目标的一般规定。
- 130/30基金涉及甚么风险?这类基金比只持好仓的传统基金涉及更高风险吗?
你需要注意,130/30基金的投资策略及所涉风险通常不会见于只持好仓的传统基金。130/30基金普遍以采用衍生工具作为部分投资策略,而该种投资本身较为波动,假如巿场走势对基金不利,基金便可能承受额外的风险及损失。
鉴于130/30基金可能运用金融衍生工具来持有某些证券的淡仓,若那些证券的价值上升,便会对基金价值带来负面影响。在极端的市况中,基金在理论上可能要承受的损失是无限的。换言之,在某些情况下,你可能只会获得很少或零回报,更甚者还可能蒙受损失。
UCITS III下的130/30基金
- 我有兴趣投资于运用合成模拟模式、寻求回报大致跟随对冲基金指数表现的UCITS III基金。合成模拟模式是如何运作的?
顾名思义,"合成模拟"代表这类UCITS III基金一般不会直接投资于任何对冲基金或对冲基金指数的成分基金,而是透过另类策略/投资模式,为投资者提供与对冲基金指数表现挂钩的回报。例如,其 中一种投资模式可透过持有股票、债券、商品、货币等不同资产类别的长短仓,以达致与对冲基金指数表现相若的回报,而每个资产类别的持仓比例是根据有关资产 类别与对冲基金指数的过去表现的统计相关性而厘定的。
基金可运用金融衍生工具,例如与对手方订立场外掉期,以获取透过合成模拟模式带来的潜在相若回报。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跟踪误差及/或其他因素,以这种方法模拟出来的回报未必反映相关对冲基金指数的实际回报。
每种合成模拟模式均可能透过不同机制来达到模拟目的。投资者应细阅基金的销售文件,以详细了解基金所使用的方法。
- 在投资于上述的基金时,我需要考虑哪些主要的风险因素?
其中一些较主要的风险因素包括:
- 与对冲基金业相关的风险 ─ 尽管这类基金并不直接投资于对冲基金,但其设计是要令潜在回报紧贴代表对冲基金业的对冲基金指数的表现。你应留意,私人对冲基金一般在投资限制及分散风险 方面均不受任何监管。此外,这些基金亦可使用杠杆效应、卖空及其他另类投资策略,导致价格大幅波动及潜在亏损。
- 追踪误差 ─ 视乎合成模拟模式的设计及特点,基金未必能够及时回应市况变动,例如出现反应时间差距。因此,基金资产净值的变动不大可能绝对模拟相关的对冲基金指数的表现变动。
- 投资经理欠缺因应市况而改变策略的酌情权 ─ 这类基金不属于 "积极管理" 类型,即使相关对冲基金指数表现强差人意,或对冲基金业已被视为定价过高,基金的投资经理一般都不会暂时采取防守策略,调整基金的投资组合成分。
- 使用金融衍生工具 ─ 基金可能使用场外掉期等金融衍生工具,以获取透过合成模拟模式带来的潜在相若回报。金融衍生工具涉及额外风险,例如对手方风险、估值风险及流通性风险。
投资者在决定投资前,应特别仔细阅读基金销文件内的投资策略/目标及风险因素等部份。
模拟对冲基金指数
1 欧盟委员会即European Union Commission。
2 欧盟代表欧洲联盟。截至2007年8月31日,欧盟成员国包括:奥地利、比利时、保加利亚、塞浦路斯、捷克共和国、丹麦、爱沙尼亚、芬兰、法国、德国、希 腊、匈牙利、爱尔兰、意大利、拉脱维亚、立陶宛、卢森堡、马尔他、荷兰、波兰、葡萄牙、罗马尼亚、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西班牙、瑞典及英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