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并及结束

基金
常见问题

重点讯息:

  • 如果基金终止运作,你应有权选择转换其他基金、赎回所持有的基金单位,或待基金清盘完成后,根据你所持有单位的数目,获分发余下的资产。
  • 部分情况可能需要召开特别大会,让基金的投资者投票赞成或反对有关终止基金或与另一基金合并的建议。

基金可因为商业理由而结束,或与另一基金合并。

如果我的基金终止运作,我有甚么权利?

导致基金终止运作的情况均详载于基金的组成文件,同时亦会在销售文件内概述。结束基金最普遍的原因包括:

  • 基金的资产值下降至某个水平,令经营成本过高。在这种情况下,有关方面必须向持有人发出通知书,一般会在基金终止前一个月,发出有关的通知。
  • 纯粹为基金管理公司的商业决定。如果此情况并无于组成文件中列明,基金管理公司通常须要召开特别大会,让你有机会投票赞成或反对有关建议。在投票前,紧记详阅有关通告,当中会解释结束基金的原因,并载有持有人特别大会的细节。

基金管理公司必须依据有关法例进行清盘程序。基金的核数师或获委任的清盘人,将监察清盘的过程。在基金清盘之前,你有权赎回所持有的单位,否则,待清盘完成后,基金将根据你持有的单位数目,分发余下的资产给你。

在可行的情况下,持有终止运作基金的投资者,应可获安排选择转换投资至有关基金管理公司辖下的其他基金。

假如基金建议与另一基金合并,我应该怎样做?

基金合并通常先以 "甲" 基金的单位换取 "乙" 基金的单位,然后再将 "甲" 基金清盘。 "甲" 基金的持有人将变为 "乙" 基金的持有人,而所持有的 "乙" 基金单位的价值则相等于原有 "甲" 基金的总值。一般来说,只有两只具类似投资目标的基金,方会作出合并。假如合并基金并不涉及组成文件中所列结束基金的情况,基金公司将须要召开特别大会。 你必须细阅有关特别大会的通告,当中会列明合并的原因、生效日期、合并基金的背景资料等。

紧记:如果你对基金合并方案有任何异议,可以选择在特别大会投以反对票,或随时出售所持的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