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分类规定

保障
金融市场

重点讯息:

  • 若你不熟悉衍生工具,但想投资某项衍生产品,视乎该衍生产品是否在交易所买卖而定,你的中介人须向你解释该产品所涉及的风险,或向你提供意见,告诉你是否适合作出该项投资。

“投资者分类规定”于2011年9月4日开始生效,是证监会加强保障投资者的最新措施之一,当中订明中介人除了遵从现行的“认识你的客户”规定外,亦须评估客户对衍生工具的认识。

如果你不熟悉衍生工具,但希望透过中介人认购衍生产品(下称“有关交易”),该中介人必须执行以下程序:

  • 如果该衍生产品在交易所买卖,中介人须向你解释该产品所涉及的风险;
  • 如果该产品并非在交易所买卖,中介人须就有关交易向你提出警告,并就有关交易是否在任何情况下都适合你,向你提供恰当的意见。

评估准则

中介人会从多方面评估你是否对衍生工具有认识,评估准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

  • 曾否接受与衍生产品有关的培训或修读相关课程;
  • 有没有买卖衍生产品的经验,例如在过去三年内进行了至少五宗相关交易;或
  • 过去或现在有否从事与衍生产品有关的工作。

如果中介人没有足够资料作出判断,便要审慎地将客户归类为对衍生工具没有认识。

每当散户开立投资户口,或首次经中介人买卖衍生产品,便须接受以上评估。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投资者能因应个人情况,选择适当的投资产品。